为切实加强灵台县各辖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悔罪改过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取得实效,近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了中台镇、百里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共有三项内容,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检察院及司法局各工作人员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各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其手机定位系统进行查看,以免存在脱、漏管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大会。参会人员有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人员,各辖区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各村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社区服刑人员及监护人,会议由各辖区司法所所长主持。会上,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讲话,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准确定位,引以为戒,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引用近期由于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xx入监案进行以案说法,劝告每位矫正人员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珍惜自由、遵守规定、通过学习与公益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工作人员组织学习《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主要就社区矫正的基本涵义、怎样遵守,以及违反后将如何处罚三个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和思想道德教育。三是组织召开座谈会。各单位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工作中经常或可能遇到的的问题,及如何改进工作方法,有效地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探讨发言,各参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提出有效可行性对策。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社区服刑人员心理上产生了极大的触动,突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的教育效果。对各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消除了社区服刑人员松懈,侥幸心理,有助于其在矫正期间好好接受改造,争取安全平稳的度过矫正期,解除矫正,重新回归社会。对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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