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做好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近日,庄浪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旭针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台账资料不齐全、制度建设不完善、机制运行不标准等问题,要求每个乡镇检察室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并结合省院评定办法,查缺补漏,力争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要确保实现规范化运行。强化派驻乡镇检察室值班和考勤制度,坚持每周两个工作日模式,确保派驻检察室机构常设、人员常驻、业务常开。
二要严格按职责权限开展工作。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七站八所”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助力乡镇中心工作。
三要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梳理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培育工作亮点,着力打造精品工作,争取创出拿得出、叫的响、得民心的工作模式。
四要不断拓展业务范围。针对监督不力、监督不实等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补纠,全面加强对乡镇“七站八所”和“两所一庭”的监督,重点监督刑事案件侦查、社区矫正、民事审判和执行、行政执法活动,促进公正执法司法。
五要加强与院内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加强内设部门与派驻乡镇检察室衔接沟通,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掌握、无缝对接,努力形成院内部门与派驻乡镇检察室“一盘棋”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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