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庄浪县院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罚专项活动

时间:2016-10-20 14:54:50 来源:  作者:庄浪县院 王晓辉 万永波 点击数:

在当前全国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四系统联合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庄浪县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准确摸清底数,逐案分析原因,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监督纠正力度,确保了专项活动中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该院安排刑事执行检察局严格按照省、市院《实施方案》明确的清理范围,立足检察统计报表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与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信息系统核对排查,与人民法院摸排情况进行比对,调阅刑事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等,对该地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目前仍羁押在看守所的,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的三类罪犯进行了深入摸排。经摸排,庄浪县截至2016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罪犯共3人。

对摸排出的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3名罪犯,坚持边摸底,边清理,逐案分析原因,明确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监督纠正。该3名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均是被判有期徒刑、患有疾病、生活自理受限但又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其中1名滞留在看守所刑期将满,已无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必要,另2名自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交付监狱执行监狱拒收后未采取任何形式的刑罚执行措施,该院向庄浪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严格依法将其交付庄浪县公安局执行刑罚。法院经调查核实,2名罪犯均不在其居住地,下落不明,遂作出逮捕决定,交庄浪县公安局执行。

目前,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还在开展中,被通缉的2名罪犯落网后,将区分不同情形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清理纠正措施,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将监督法院在交付执行前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将监督法院交付公安机关投送监狱执行刑罚。此外,近期将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刑罚交付执行的相关制度,共同建立规范刑罚交付执行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