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原甘肃省万胜矿业有限董事长万某涉嫌逃税一案,平凉市院检察长蒋昱程作为办案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听取侦查人员意见,核实案件相关证据,依法作出了批捕决定。
经查,2007年8月10日,犯罪嫌疑人万某在庆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的万某和任监事的李某某各占50%的股权。2008年8月20日,经该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将万某持有公司14.29%股权、李某某持有40%的股权转让给苗某某(内蒙古棋盘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至此,苗某某成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占有54.29%的股份。2008年8月14日万某与苗某某签订《甘肃省环县甜水堡南部煤田股份合作协议》,由万某和苗某某共同投资开发甘肃环县甜水堡南部煤田,万某向苗某某转让64%的股权,转让价款28,565.24万元,2012年2月,苗某某向万某付清所有股权转让款。万某应向税务机关登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截止2017年6月22日,万某仍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偷漏税款51488965. 95元。2017年6月5日平凉市地方税务局对万某偷漏税款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漏税款依法进行追缴并加收印花税款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万某堂弟于2017年7月5日向平凉市公安局交款5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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